离婚遇难题 求助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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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遇难题 求助婚姻法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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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观念的更新。结了婚就要一辈子的观念仿佛越来越淡化,尤其对于现代的年轻人来说,很多人崇尚自由、追求真爱,对于不满意的婚姻越来越少的人愿意坚守,而是纷纷选择放弃一段不完美的婚姻,去追求更适合自己的爱情。但是面对离婚,对于年轻人来说还是不够了解,对于婚姻法律规定的离婚方面的内容更是不够了解,所以产生很多不必要的分歧和争执,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好好看看新婚姻法律所规定的离婚的权利和义务吧。

离婚遇难题 求助婚姻法贰

第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必须是双方都自愿的,不能一方强迫另一方。另外,双方一定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正规的申请手续,而且要对子女和财产都做好适当的处理。

第二,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不是夫妻双方自愿,而是一方提出离婚的不是不允许,有以上理由并且真实的离婚机构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

第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项条款是对于孕期女性的一种保护。男方如果有正当理由提出离婚,在以上内容规定的期限内是不允许的离婚的。但是如果是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法院则同意离婚。也是出于对女性特殊时期的照顾。

一段婚姻既然结合就不应当随便放弃,但是如果真的遇到了问题,必须走到离婚这一步的时候,我们也要对相关婚姻法律有所了解,这样不仅仅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免于会不小心触犯到婚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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